|
五星茅台酒五星茅台酒是贵州茅台公司的主商标,在主商标上分"飞天"和"五星"两种标识,五星茅台酒色微黄而透明,酱香、焦香、糊香配合谐调,口味细腻、优雅,空杯留香持久。
五星茅台属于酱香型酒,酱香型酒采用高温制曲,二次投料,堆积发酵的生产工艺,一般一年为一个生产周期。取酒后经过勾兑、陈贮而成。其酒味呈酱香、窖底香、醇甜香而具独特风格。酒体完美,香气幽雅,酒味丰满、醇厚。 香型特点 酒色微黄而透明,酱香、焦香、糊香配合谐调,口味细腻、优雅,空杯留香持久。主要看色:酒花大、成串附着于杯壁、消失速度慢。色泽微黄纯正、挂杯厚、停留持久;闻香:微酸,酱香浓郁、细腻、醇厚、饱满、持久、无杂味;品味(均匀细布与舌尖细品):酱香突出、酒体醇厚、优雅、细腻、干净、悠长;饮(稍大口饮,注重风格体验与感受):山魂水魄、荡气回肠、味道醇厚甘洌、酒体饱满圆润、酒香浓郁持久、感受绵远流长...... 五星与飞天 据了解,国酒茅台之所以有“五星”和“飞天”两种商标,是特定历史背景下形成的。建国初期,地方国营的茅台酒厂成立后,最初注册商标为“贵州茅苔”,商标上端正中为工农携手图案,左右两边有波浪形线条,其下有“贵州茅苔酒”五个红色大字和“地方国营茅台酒厂出品”十个白色小字,1956年3月,“苔”字被恢复为“台”字。1953年,茅台酒开始向国外销售,商标图案也改由金色麦穗和红色五星组成。麦穗在外,五星居中,注册商标为“车轮”牌,即今天“五星”商标的前身,寓意茅台酒是新中国工农联盟的结晶。但在当时历史条件下,这一商标图案被国外一些反华势力视为“政治商标”,因而受到一些不应有的歧视。为有利于外销,经原国家轻工部批准,茅台酒外销商标于1958年改为“飞天”牌,图案借用在西方社会影响很大的敦煌“飞天”形象,为两个飘飞云天的仙女合捧一盏金杯,寓意茅台酒是外交友谊的使者,并一直沿用至今。据悉,目前市场上销售的茅台酒之所以同时还有“五星”和“飞天”两种商标,除了考虑消费者的习惯和心理外,还有一个原因就是茅台酒厂当初借用的“飞天”这一形象,现仍需付一定费用,而“五星”商标则没有这一问题。
品茅台酒,有三式,一为抿、二为咂、三为呵。三式要丝丝入扣,从容而浑然一体,用心、凝神而又轻松愉快,充分调动味觉、嗅觉神经,去捕捉、体味、感悟每一个酒分子香味,组成一个完美的品酒程序,从而获得综合的美感享受。 抿,是将酒杯送到唇边,轻巧地、缓缓地呷一小口,在嘴里细细抿品。 咂,是轻咂嘴巴,于慢慢品评中将酒咽下,自然发出咂或嗒之声。 呵,是在咂的基础上迅速哈气,让酒气从鼻腔喷香而出。 |